第956章 我走了,就不来了
江朝云要把沈沅从浴缸里抱出来,一动她,她的头微微动了一下,她面色苍白,嘴唇发干,“别动我,让路一尘来。” “我要送你去医院!”江朝云说到,咬着牙对沈沅说。 “我不能去医院,让路一尘来。”沈沅的眼睛根本睁不开,脸色苍白苍白的。 江朝云不听,非要坚持,沈沅说,“你不怕我咬舌自尽的话,就尽管抱。” 江朝云咬了自己的牙一下。 他第一次面对沈沅,如此无措。 她的倔,他是知道的。 如今的情况是,他想压倒沈沅,却很明显,被沈沅压倒了。 沈沅用自杀,告诉江朝云,她的态度,死也不从。 其实昨天晚上她什么态度,就已经告诉江朝云了。 要么是东风压倒西风,要么是西风压倒东风。 江朝云已经彻底被沈沅压倒了。 他从自己的口袋里,拿出沈沅的手机,给路一尘打电话,让她快点来。 路一尘根本没说话,不到两分钟,就跑来了。 她是带着药箱进来的,沈沅的职业,注定了她家里有紧急药箱。 而且,路一尘家里是开医院的,有基本的急救常识。 路一尘进洗手间的时候,对着江朝云说,“麻烦江总出去!” 在这种情况下,江朝云忽然就没了脾气,心里非常沮丧。 他以为他这样强势,她会屈服,可是没有,她给了他这样一份答案。 路一尘进了洗手间以后,把沈沅的手拿了过来,然后,和她对望了一眼,两个人什么都没说。 给沈沅包完伤口以后,又打电话叫医生,让医生快点儿来。 路一尘又把江朝云叫进来,让江朝云把沈沅从浴缸里抱出来。 江朝云看到沈沅的手已经包扎住了,她还是虚弱的、楚楚可怜的样子。 这是江朝云认识沈沅以来,第一次看到她这么楚楚可怜的模样。 以前的她,是光彩照人而妩媚动人的,永远充满了活力。 路一尘给沈沅擦干净了身子,穿上了白色的睡衣,放到了床上。 不多时,医生就来了,他打开沈沅手上的纱布,重新给她包扎了伤口,说幸亏没有伤到大动脉,生命无恙,不过,要好好休养。 他给沈沅开了点儿葡萄糖的方子,让喝点儿补一下身体。 医生没多留,便走了。 路一尘一直在看着沈沅,说到,“你何必呢?这种时候你自杀,前途还想不想要了?” “无所谓了。”沈沅侧着头,看着窗户。 江朝云一直坐在沙发上,看着沈沅这边,他刚才在抽烟。 “江总,能不能请您别抽烟了?”路一尘不满地对着江朝云说到。 江朝云没做声,只把烟蒂熄灭了。 沈沅是很想红的,现在命都不要了。 他苦笑一下,可见她恨他到什么程度了。 他忽然感觉到好绝望,从未有过的绝望。 在心里默念着她的名字:沈沅,沈沅—— 怎么被一个女人折磨成这样? 路一尘看了江朝云一眼,说到,“江总,您还打算在法国吗?” “法国我也不能待了吗?”江朝云微微皱眉反问。 路一尘讥讽地笑一下,“我意思,您还想跟沈沅纠缠吗?没意思。真的,江总,您觉得有意思吗?” 江朝云没说话,头又往那边偏过去,“你照顾她,我做饭。” 路一尘说到,“你认为用的着吗?今天沅沅是因为自己身份的问题,没去医院,怕事情闹大了,不好收场,她这是没死掉,既然没死,就要做继续活着的打算,活着,演员是要做的,声名狼藉了,以后红更难,我们在美国已经失败过一次了,这次不能再失败,江总,你是习惯看别人的笑话了吗?” 江朝云的双手一直在弄成镂空的形状,并没有说话。 “医生要给沈沅打葡萄糖,也只能在家里打了,麻烦江总您把沈沅抱回家去。反正地方近,江总您也有的是力气。”路一尘又说。 说江朝云有的是力气的时候,挺嘲讽的。 江朝云现在,竟然半点儿高傲的神态也没有了,站起来,就把穿睡衣的沈沅抱在了怀里。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,心里竟然都是不忍。 他说,“我送你回去?送你回去,我以后,就不来了,你好好的。” 沈沅没应声,只微微闭上了眼睛。 江朝云咬了一下自己的唇,脸上愁云密布。 进电梯的时候,江朝云又说,“现在感觉怎么样?” 沈沅还是微微闭着眼睛,没回答。 江朝云苦笑一下。 能感觉怎么样? 脸和唇都白成了那样,像是一个好小好小的人儿。 所以,还能怎样? 路一尘快速出了电梯,她要去前台办理手续,解释一下,沈沅要把睡衣穿走了,江朝云没多说什么,径自往沈沅的家里去。 路上的时候,他并没有觉得沈沅多重,反而轻飘飘的。 “瞧你整天不吃饭,身上都没有二两肉。轻飘飘的,风一吹,就走了。”江朝云面色也非常惨淡,他皱着眉头说到。 沈沅还是闭口不言,可能是没有力气,又可能是真不想理他。 沈沅这种如同石头的态度,让江朝云的眼圈又红了。 这样的求而不得,这样的油盐不进。 宁可死也不顺从。 酒店和沈沅的家本来离得也不远,江朝云要进沈沅家单元门电梯的时候,路一尘从后面紧追了两步,跟上了。 电梯一开,她就疾步从电梯里走了出来,开门,然后去了沈沅的房间,收拾东西。 江朝云慢慢地把沈沅放下了,依依不舍的样子。 因为他知道,他放下她,在她的眼里,从此以后,情缘就断了。 江朝云的身体没有立即起来,一直弯着身子,看着沈沅。 路一尘走了过去,坐在了沈沅的床边,对她说,“好好休息,饿了吧?” 江朝云什么都没说,就进厨房给沈沅做东西吃的了。 其实江朝云并没有特意练过厨艺,几乎没有正经做过饭。 之所以,沈沅和路一尘觉得他厨艺还不错,可能一方面因为做饭是祖传的手艺,他骨子里就带着吃饭的基因下来的,也可能因为,他给沈沅做饭的时候,是用了心的。 天赋加用心,以江朝云,怎么会做得不好吃?